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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态调整
首先要坚定信心,司考通过与否取决于整个复习和准备的过程,与知识基础、专业背景的关系不大;同时司考内容庞杂,试题难度大,参考人员水平高,竞争比较激烈,要做好“打硬仗”的思想准备。
时间规划
司考前三到六个月,首先应当对考试有全面准确的认识和把握,包括考试大纲,考题类型,分值分布等。其次应当对自己的知识结构和学习特点进行分析,将司考内容分为较难掌握、较易掌握、一般难度等几类,便于有针对性的复习。在此期间,应当将教材及重点法条通读 1 — 2 遍,以理解内容为主,以记忆为辅;注重宏观把握,形成对法律体系、法律部门及法律制度的整体认识。末期应当做历年真题 2 — 3 套,熟悉考题的特点和方式。
司考前一到二个月,应当在上一阶段的基础上侧重记忆,反复通读教材和重点法条,对具体的细节、司法解释予以足够的关注;深化对内容的理解,要反复演练 2000 年以后的历年真题,对必考和常考的知识点务必了然于胸,重点记忆。
司考前一个月,主要应强化记忆,查漏补缺。对部分分值不多一时又难以理解和记忆的内容要放弃,抓住重点部分,巩固复习成果。最后一周要适当放松心态,逐步降低复习的强度,以饱满的精神和充分的信心参加考试。
准备技巧
司考的准备技巧因人而异,很难一概而论。举例而言,法理学、法制史、国际公法、国际经济法部分不必依托法条,认真阅读和记忆教材的主要知识点就可以了;宪法学、刑法学、国际私法学、行政法学、民法学等部分理论和实践并重,对教材中的理论要掌握,对相关法条及司法解释也要着重理解和记忆;经济法部分、刑事诉讼法部分、行政诉讼法部分、商法部分、民事诉讼及仲裁部分理论较少考察,主要以法条、司法解释为主要复习对象。另外,整个复习过程要严格按照考试大纲进行,确保考纲上罗列的知识点都得到复习;司法解释尤为重要,毕竟法律的规定较为笼统,需要司法解释予以具体细化,大部分的试题均围绕司法解释设置;卷四的主观性试题部分则要求考生在复习同时对重要的法律概念、重要法条的表述予以关注,避免在做案例题时用非法律语言去表述,造成失分;最后,应当承认,司考的范围过于宽广,对部分内容的放弃有助于取得更好的成绩,应当“有所为有所不为”,但放弃应当坚持两个原则,一是被动原则,在精力和时间充裕的情况下应当坚持全面的复习,只有在迫不得已或实在难以理解掌握的情况下才可放弃;二是分值原则,放弃的内容应当是分数较少,与其它内容关联不大的部分,如审计法,而主要部分,如民法、刑法等不可放弃。
鼓励的话
世上无难事,只要肯登攀。司考 10% 以上的通过率为无数考生打开了理想之门,而耐心细致的复习则是通往成功之路。坚定信心,踏实准备,必定能驶向成功的彼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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