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教育改革取得了巨大的成效,其中包含了关于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的设立。法律硕士专业学位原名法律专业硕士学位, 1996 年 6 月,按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第 14 次会议要求,更名为法律硕士专业学位。 1998 年 1 月 6 日,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国家教育委员会、司法部决定成立全国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以指导、协调全国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教育活动。
1995 年法律硕士专业学位在我国作为一种新兴的教育形式,为了适应当时市场经济体制发展的需要、为了各实务部门培养高层次应用型法律人才而设立的。当时的招收对象为具有本科(法律或非法律)学历、年龄在 40 岁以下的在职人员(要求工作 4 年以上)或本科为非法律专业应届毕业生。自 2000 年起,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限招本科为非法律专业的考生。考试形式为法律硕士全国统考。学生学习期满,课程考试合格,通过硕士论文答辩者,授予国家颁发的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和法律硕士专业学位证书。 1996 年,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中国政法大学、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吉林大学、武汉大学、西南政法大学、华东政法学院等八所院校作为首批试点院校开始招收法律专业硕士研究生。
1997 年 11 月,为了加强政法各部门和社会其它部门(单位)法律从业人员的素质和水平,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司法部决定自 1998 年起依托试点院校开展在职攻读法律硕士专业学位工作。其招生对象为政法部门和社会其它部门从事法律实务工作的人员(本科学历,年龄 45 岁以下,直接从事法律工作 5 年以上),招生工作采取组织推荐前提下的全国联考,并按照培养与使用相结合的原则进行正规、系统的培养。在职攻读法律硕士专业学位者与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在基本要求、课程设置、质量标准等方面都是一致的,所不同的是在职攻读属非学历教育,因此没有研究生毕业证书。在职攻读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的学生通过课程考试,修满规定学分,通过论文答辩者,可取得法律硕士专业学位。
一般来说,我国的高层次法律研究生教育,包括法学硕士研究生和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法学硕士研究生主要招收法律专业本科生,分为法学理论、法律史、宪法学与行政法学、刑法学、民商法学、诉讼法学、经济法学、国际法学等专业,主要培养面向法律教学、科研和实务部门的专门人才。而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简称法硕)只招收非法律专业本科生(含同等学力者),不再划分具体专业,其知识结构是宽口径、厚基础、复合型,主要培养面向法律实务部门的通用人才。法律硕士专业学位与法学硕士学位处在同一层次上,各有侧重。前者是应用型、复合型高级法律人才,后者是学术型、专业型高级法律人才。从长远来看,随着法律研究生教育的发展,教学、科研人才应主要通过法学博士生教育来培养,法学硕士将逐渐减少,最终与法律硕士并轨。法律硕士专业学位作为一种承上启下的学位,一方面为法律实务部门输送人才,另一方面也将为法学博士生教育提供宽广的生源基础。
正因为法硕提供给非法律专业本科毕业生一个接触法学教育的直接渠道与伸展舞台,同时,加上其 ” 应用型法律人才 ” 的发展特点,使得近年来的法硕考试越来越激烈,入学难度越来越高。
法硕毕业生的制度仿自美国的法律博士( JD ),由于通常要求非法律专业本科生才能报考,所以也就扩充了其生源的多样性。在法硕的学生当中,有文科背景的,也有理科背景的,交叉学科的研究与应用是法硕生的特色,许多杰出的专业诉讼律师(例如:医疗诉讼、工程诉讼、金融诉讼等等),都是来自法硕。可以说,在法制建设越健全的社会当中,由于多样性的社会分工,越需要具有法硕背景的法律人来满足社会的需要。
那么,相较于传统的法学硕士,法硕主要都是在学些什么呢?一般来说,法硕的修业年限为三年,前一年半左右主要都是基础性学科的学习,这些学科的内容与性质与大学本科阶段的法学教育没有什么质的区别,只是由于客观条件上的限制,所以通常时间上会予以某种程度的压缩。后一年半的课程,则开始偏向分析与讨论的专题课程,也就是进入实质硕士课程的阶段,然后加上一篇学位论文的撰写,经过论文答辩通过后,获得硕士学位。有的学校的法律硕士是不分专业、统一上课的,学生在修课与论文写作时自行选择研究的方向。有的学校则也给法硕学生区分各种专业培养方向。以北大法硕为例,便区分有知识产权法、房地产法、财税法、国际商法、金融法、诉讼法、宪法与行政法、医疗事故法、刑法、商法等等一共十个专业培养方向。通过几年来的探索和实践,法硕从招生、培养到就业逐渐形成了自己的特色和优势,并围绕着不断提高培养质量这个中心,法律硕士的优秀品牌已经逐渐地形成了。
当然,法律硕士的功课之繁重,也是很有名的。因为学生毕竟不具有法学方面的本科背景,要在有限的时间当中去学习别人大学四年学的法学基础课程,总有事倍功半的苦楚。其实,如果这个时候能够有效地利用辅导班来加以帮助学习,则能够达到一个很好的学习效果。为什么呢?至少有以下几个原因:
参加培训班,系统化学习
辅导班的教学通常没有课堂上的所谓 ” 废话 ” ,而是将各个法律学科的基础知识点系统性地紧密铺陈与介绍,能够达到 ” 所费时间短、所得知识多 ” 的效果。如果法硕学生在学期间能够选择一家好的辅导班从旁予以辅导,除提前为司考做预热外,亦可帮助自己在学校的课程学习达到一个更好的境界,节省很多自己收集与摸索的时间,可以说是一举两得。
提早练功,论文加分
法律硕士的学位取得,也必须通过硕士论文的答辩,因此,论文的写作也是法硕生涯非常重要的一环。通常,论文写作的过程当中,非常重视基础法学知识的逻辑连贯与运用,如果对于法学概念一知半解,则想要完成一篇象样的法学论文,根本是令人难以想象的事情,其结果不是延期毕业,就是重新申请答辩,损失惨重。因此,透过辅导班的练功与加持,可以及早奠定自己的法学功底,论文写作起来必然更上一层楼,得心应手了!
司法考试,一兼二顾
法硕学生通常已经具备了学士学位,根据我国的法律与政策规定,早已具备了报考司法考试的资格。因此,辅导班的训练成果也可以直接反映在参加司法考试的战果上。毕竟,对于一个法律人来说,法律证照的取得是终究不得不去面对的问题,因此,趁着在校学习阶段的同时,及早通过司法考试,可以说是最划算的时间配置了。事实上,法硕学生毕业之后,对于法律证照的需求急迫性,的确远比一般正规法学本科毕业生来得高。因为社会上的一般观点,认为法硕的学习时间不够长,因此有时候会产生 ” 法硕毕业生是否法学程度不够好? ” 的相关疑虑,这个时候,司法考试的通过将是最好的说明与保证,不但可以消除各界的疑虑,对于自己的法学程度也是一种最好的肯定了!
长远来看,法硕无论在继续深造或者职场就业上来看,其优势都越来越明显了。不管是各种领域的专业律师,或者法学博士学位乃至于其它领域的博士学位研究,法硕人未来的的擅长空间都无限宽广。在此诚心地建议所有的法硕人,一定要持续发挥自我在交叉学科方面优势,配合司法考试的通过,这样才能在业界与法界之间游刃有余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