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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华 法学院复建以来,利用后发优势,广泛借鉴,不断探索,现已形成自己的培养模式。在校生有本科生、法律硕士研究生、法学硕士研究生、法学博士研究生。此外,法学院还举办远程教育,与香港大学联合开设中国法律第二学位课程。同时, 清华大学自恢复法学教育以来,也一直把师资队伍建设放在工作的首位。经过努力,清华大学法学院已经具有一支高水平的教师队伍。目前,法学院有法学专业教师 50 人,其中 全职 教授 21 人(含博士生导师 14 人),副教授 15 人;此外,还聘请校外兼职教授 15 人,客座教授 3 人, 顾问 教授 1 人,并每年聘 2 至 3 名外 籍 教授来校任教。
清华大学法学院目前共设有硕士研究生专业 8 个:法理学,宪法与行政法学,民商法学,刑法学,诉讼法学,经济法学,环境法学,国际法学。
法理学专业硕士研究生导师主要有高鸿钧(教授,博导,研究方向为法理学、比较法学、外国法制史)、高其才(教授,研究方向主要为习惯法、法社会学)、江山(副教授,主要研究方向为法哲学)、王晨光(教授,主要研究方向为法理学、比较法学)、许章润(教授、博导,主要研究方向为法理学、西方法哲学、宪政理论、儒家人文主义与法学)、赵晓力(副教授)。
宪法与行政法学硕士研究生导师主要有田思源(副教授,主要研究方向为行政法学)、王振民(教授,博导,主要研究方向为宪法学、行政法学、特别行政区基本法)、何海波(副教授,主要研究方向为宪法学、行政法学)、程洁(副教授,主要研究方向为宪法学与行政法学、香港基本法、法律诊所教育)。
刑法学硕士研究生导师有张明楷(教授,博导)、周光权(教授)、黎宏(教授)。
民商法学硕士研究生导师,民法方向主要有马俊驹(教授、博导)、崔建远(教授、博导)、韩世远(教授)、申卫星(副教授)、崔国斌(副教授,主要研究方向为知识产权法学)、陈建民(副教授,主要研究方向为知识产品法学)、王兵(教授,主要研究方向为知识产权法学);商法方向主要有王保树(教授、博导,主要研究方向为商法学、经济法学)、何美欢(教授、博导,主要研究方向为民商法学、比较法学)、施天涛(教授、博导,主要研究方向为商法学、公司法学)、汤欣(副教授,主要研究方向为民法、商法)、朱慈蕴(教授、博导,主要研究方向为商法学、经济法学)。
诉讼法学硕士研究生导师主要有王亚新(教授、博导,主要研究方向为民事诉讼法学、法社会学)、章程(张卫平)(教授、博导,主要研究方向为民事诉讼法学)、张建伟(副教授,主要研究方向为刑事诉讼法,证据法学)、田思源(副教授,主要研究方向为行政诉讼法学)、易延友(副教授,主要研究方向为证据法学、刑事诉讼法学、司法制度)。
经济法学硕士研究生导师主要有黄新华(副教授,主要研究方向为经济法学)、王保树(教授、博导,主要研究方向为商法学、经济法学)、朱慈蕴(教授、博导,主要研究方向为商法学、经济法学)。
环境法学硕士研究生导师主要有马俊驹(教授、博导,主要研究方向为环境资源法学)、王明远(副教授,主要研究方向为能源法学、环境资源法学、生物技术法学)。
国际法学硕士研究生导师有车丕照(教授、博导,主要研究方向为国际经济法学)、傅廷中(教授、博导,主要研究方向为海商法)、陈卫佐(副教授,主要研究方向为国际私法、比较法、德国民法)、贾兵兵(教授,主要研究方向为国际法学)、李旺(副教授,主要研究方向为国际私法学)、李兆杰(教授,主要研究方向为国际法学)。
清华大学法学院还具有法学博士学位授予资格,目前有民法学、商法学、诉讼法学、刑法学、国际法学、法学理论、宪法学具备博士学位授予资格。
清华大学法学院正在培养出具有不同文化背景、知识结构、社会阅历的法律人才,他们走向社会不同岗位,包括各级政府部门、高校和研究机构、大型国企、外资企业、法院、检察院和律师事务所等。虽然法学院复建时间较短,但法学院培养的学生在走上工作岗位后,因其学术功底扎实,工作态度认真负责而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好评,并受到重用。
清华大学法学院复建时间虽短,但她具有一支高素质的师资队伍,具备一流的教学和科研条件,以及严谨、求实、活跃、创新的学术氛围。正如王晨光院长在“院长致辞”中提及的“她一直紧跟时代步伐,推进法学研究深化,脚踏实地,寓意高远,为我国法学和法学教育的繁荣而辛勤耕耘。国家昌盛有赖于法治,法治确立有赖于法学的繁荣和法律人才的培养。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宏伟目标既为法学教育的改革和发展提供了千载难逢的机遇,又向它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在这一伟大历史进程中,清华大学法学院将牢记时代的使命,矢志不渝,自强不息,开拓进取,广育英才,为实现上述宏伟目标做出自己的贡献。”
清华大学法学院 2007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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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 |
人数 |
考试科目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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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院 |
法理学 |
35 |
①统考政治
②英语或俄语或日语或德语或法语
③综合卷一(含法理学、宪法学、刑法学、国际公法学)
④综合卷二(含民法学、商法学、经济法学、民事诉讼法学。) |
复试时专业综合考试内容:法理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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宪法学与行政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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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试时专业综合考试内容:宪法学、行政法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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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学 |
复试时专业综合考试内容:刑法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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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商法学 |
复试时专业综合考试内容:民法学、商法学、知识产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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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法学 |
复试时专业综合考试内容:民事诉讼法学、刑事诉讼法学、行政诉讼法学 |
| 经济法学 |
复试时专业综合考试内容:经济法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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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 |
复试时专业综合考试内容:国际环境法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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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法学 |
复试时专业综合考试内容:国际经济法、国际私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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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硕士 |
240 |
① 统考政治
② 英语
③ 法律硕士联考专业基础课
④ 法律硕士联考综合课 |
前两年在深圳研究生院学习,第三年回北京校本部学习。其中含推荐免试生不超过 80 人。复试时文科综合考试内容:政治、经济、历史、逻辑、语文、一般科技知识等综合测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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